大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落实国家、省、盐城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2、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全市和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组织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开展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
4、负责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协调社会各相关部门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
5、综合管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制定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预防爱滋病的工作。
6、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人口安全。
7、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的使用与管理;开展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助、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帮扶等工作;建立并发展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8、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执行和督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诉讼案件的复议、应诉。
9、负责对全市照顾再生一孩材料进行审查、批准。
10、指导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的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11、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工作,指导人口学会与计划生育协会等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的工作。
12、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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